县新农办职能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 招商动态 |2017-02-10
根据《镇远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重新明确镇远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镇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黄桑田休闲观光农业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镇远编发〔2014〕4号),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职能设置、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络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全县统筹城乡发展、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的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实施,承担全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园区的宣传、经验总结,年度总结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目标考核表彰工作;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园区的调查及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政策性文件;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现代农业园区的工作重点及领导交办的任务,及时开展督查工作,确保上级有关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贯彻落实;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示范园区工作,开展信息交流,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新农村建设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全县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协调有关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督查各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度;拟定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一事一议”项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工组织实施;拟定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落实示范项目;发布招商信息,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为开发经营者服务;负责园区建设的“四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管理;协调成员单位及项目业主之间的关系;负责生产经营信息的收集、发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园区建设的生产经营、财务及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及对示范园区建设的各项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和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的建设资金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镇远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黄桑田休闲观光农业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核定人员编制12名。其中:管理岗位8名,技术岗位4名。设立专职副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3名(副科级)、纪检员1名(副科级)、股长3名(股级)。具体如下。
1.综合股。负责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修改,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传递、归档、立卷及保密工作;负责筹备本单位各种会议,做好会务和材料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并督办、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工作目标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承办财务工作。
2.规划建设股(农发股)。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农业综合开发、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的勘测、设计、评估、论证、审核、呈报、审批以及项目编制、申报和组织实施;指导乡镇开展项目申报,项目的宣传、培训,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全县新农村建设各类项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对乡镇项目实施情况的各项考核验收工作。
3.产业发展股。贯彻落实有关全省100个高效农业示范园的政策措施,负责现代高效农业园区示范项目建设;发布招商信息,组织开展招商引资,为开发经营者服务;负责园区建设的“四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管理;协调成员单位及项目户之间的关系;负责生产经营信息的收集、发布,解决开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负责园区建设的生产经营、财务及安全管理;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政策及对示范园区建设的各项要求,负责园区工作信息的收集汇总,对相关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